漯实高党字〔2015〕25号
关于在全校开展学习党纪条规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支部、处(室)、年级(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九届省纪委五次全会暨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习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系列讲话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法规教育,进一步提高遵守党纪法规的意识,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在广大党员干部队伍中营造一个学党规、知党规、守党规的良好氛围,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党纪条规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漯纪〔2015〕21号)文件精神,定于2015年7月-12月在全校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党纪条规”专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经研究决定成立“学习党纪条规”专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校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处(室)、年级(部)要重视专题活动的开展,加强对专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干部要带好头,认真投入到活动中去,要按照我校制定的教育活动方案做好各项工作,带领党员干部职工真真正正通过参加活动对党纪条规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和掌握,把纪律挺在前面,从而做到遵纪守法,少犯错误或者不犯错误。 二、召开动员会 7月初召开全校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三、认真抓好方案的落实 (一)活动的内容 此次专题教育活动学习的教材采用市纪委统一编印的《十八大以来常用法规选编》、学习宣传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的党纪条规,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 (二)参加专题教育的活动对象 全校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三)活动的时间安排 专题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即宣传学习、党纪法规知识考试、迎接检查验收。 1、宣传学习阶段(第一阶段:7月-8月) (1)选印市纪委编印的《十八大以来常用法规选编》发给在职干部职工,每人1份(7月30日前印发)。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市纪委编印的《十八大以来常用法规选编》,采用集中学习(计划2次)和个人学习相结合方式进行。 (3)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在职干部职工每人撰写1份心得体会,于8月30日前由各处(室)、年级(部)负责人统一收集交办公室。若有不交或迟交,将在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在相关项下按每人次扣0.2分。 (4)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a.观看警示教育片。 b.举办警示教育专题讲座。 c.给全体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 (5)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丰富教育活动内容 a.出版宣传专栏1期。 b.选择优秀学习心得体会出板面,供大家进一步交流。 2.举行党纪条规知识考试(第二阶段:11月上旬) (1)从市纪委编印的《十八大以来常用法规选编》内容编印考试试题,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卷考试,为迎接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党员干部考试做好充分准备。 (2)组织好抽查的党员干部按时参加市纪委组织的考试,争取取得好成绩。 3.做好市纪委、监察局的检查验收(第二阶段:9月下旬) (1)做好每个阶段的活动小结,将每个阶段的材料(如活动通知、集中会议的记录、阶段总结、活动照片、专栏板报等)收集存档,并于9月底前将整个活动的材料报送市纪委宣传部。 (2)做好每个阶段的活动工作,迎接市纪委、监察局对开展活动的情况检查验收。 附件:中共漯河市纪委关于开展党纪条规学习教育系列活动 的通知 2015年6月26日 |